5、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
5.1乙方的供货范围:
乙方应对所供设备的完整性负责,所供设备主要包括:
1)主机设备包括:风机和电动机。
2)附机设备包括:底座、地脚螺栓、不锈钢铭牌、进出口配对法兰、所有连接螺栓、螺母及垫片等。
3)风机与电机间的联轴器、附件及护罩。
4)防喘振系统、进出口消音器、进口过滤器。防喘振调节阀采用上海大通自控设备有限公司。
5)调节装置、热工元件,进口调节阀门采用全进口或合资企业产品,带远传。
6)电机现场控制防爆操作柱(带两钮、两灯、电流表),操作柱要求一对一,防爆等级dⅡCT4。所有电气图须天辰设计院审定认可。
7)数据表中所要求的其他设备。
8)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备注 |
1 |
止推轴承 |
6316 |
1套 |
SKF |
|
2 |
支撑轴承 |
6316 |
3套 |
SKF |
|
3 |
气体密封 |
|
1套(共七件) |
临风 |
|
4 |
联轴器柱销 |
|
1套 |
临风 |
|
5.2 乙方的工作范围
1) 设备制造。
2) 车间的检验和试验。
3) 按相关规范进行设备包装。
4) 设备的“三包”技术服务。
6、试验规程和检验
6.1风机在出厂前,乙方应根据风机的性能测试和规程进行测试和检验。乙方在具备风机性能测试和检验前7天通知甲方现场监检,甲方将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乙方工厂见证风机的试验及检验工作。
检验和试验内容:
1) 材料的合格;
2) 尺寸检验;
3) 动、静平衡试验;
4) 气密性试验;
5) 超速试验;
6)机械运转和性能试验。
7、产品保证
7.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的、采用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合同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制造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故障负责。
7.2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后12个月或货到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
7.3合同设备在质保期满前,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修复、更换;修复、更换后的零部件保质期为12个月;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也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7.4乙方承担因制造缺陷而造成的设备不能正常操作或操作条件恶化的责任,如出现时应及时对设备进行修改或整体更换,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7.5风机(包括辅助设备)设计和制造成使用寿命至少为20年(不包括易损件) ,叶轮寿命至少为8年。
7.6 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迷宫密封的使用寿命至少为25000小时。
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轴承的使用寿命应至少为5年。
7.7在距风机、电动机1.0m处的噪音应符合国标,不超过85dB(A)。
7.8设备的最终验收在甲方安装施工现场进行。
8、性能考核
8.1考核的内容:设备的压头,流量。
8.2性能考核的程序
经双方现场代表一致认为合同设备安装竣工后,双方按商定程序进行单机试车和调试运转,在试车期间,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同意下,可自行操作并调试。
性能考核应在合同设备满负荷稳定运行15天后进行,甲方在对合同设备性能考核试车是否准备就绪要予确认,并书面通知乙方。如果合同设备的任一性能不能满足合同及其协议的要求,除按合同条款中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必须对合同设备进行改进,改进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文件和技术资料的交付
9.1联系人及交付资料份数:
甲方: 有限公司
最终资料:6份 电子版一份 随机资料:1份
设 计 院: 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
最终资料: 2份 AutoCAD电子版一份
收 件 人: 张春丽
E-mail : gyzcl@cntcc.cn
电 话 : 022-86810165
手机号码: 13312196580
乙 方:山东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 波 13853987066
电 话: 0539-6012931
传 真: 0539-6012926
邮 箱: songbo10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