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技术协议内容仅限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己酮己内酰胺尾气综合利用项目B-125002燃烧风机设备的制作。
1.2本技术协议编制依据为设计院提供的棒磨机设备数据表以及相关技术法规、标准文件。
1.3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包含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承诺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并满足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4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协议的标准和要求。
1.5卖方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卖方承诺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7卖方承诺提供高质量的设备。技术先进的产品。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8本技术协议将作为订货商务合同的附件,与商务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文件中单位统一使用国际单位制。
1.9 卖方设计范围
卖方设计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9.1燃烧风机总成设计;
1.9.2燃烧风机设计;
1.9.3驱动机本体设计选型;
1.9.4润滑系统;
1.9.5联轴器、减速机设计选型;
1.9.6设备布置和底座设计;
1.9.7设备基础条件;
1.9.8全套的辅助设备设计、选型;
1.9.9仪表、控制系统的设计;
1.9.10电气系统设计。
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项目。
2.1供货范围应包括下述设备:
序号 |
位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B125002 |
燃烧风机 |
台 |
1 |
|
合计 |
|
|
|
|
|
2.2 B125002燃烧风机单台供货范围应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B125002燃烧风机 |
台 |
1 |
|
1.1 |
风机主机(含机壳、叶轮、进风口) |
套 |
1 |
|
1.2 |
传动组(含主轴、机体、轴承等) |
套 |
1 |
|
1.3 |
整体支架 |
件 |
1 |
|
1.4 |
电机 |
台 |
1 |
|
1.5 |
联轴器(主、电及螺栓等) |
套 |
1 |
|
1.6 |
减震器 |
组 |
1 |
|
|
|
|
|
|
注:供货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表内容。
2.3供货范围说明
2.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需随同设备一起供货,用于设备的安装、单机试车期间及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