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危险废物处理回收处置
一、资料
资料方面主要就是项目环保验收调查时应收集的基础资料:
①环评报告及审查意见、批复文件;
②工程设计、施工图件等技术资料;
③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与监测报告。
一项是必须要的,后资料有的话更好。
拿到资料后,首先要跟建设单位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产品方案、原辅材料、生产设备、选址是不是跟环评一致,有没有重大变动;若涉及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而不是继续做验收了,具体是否重大变动应对照;核实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并投用了,处理效率是否满足要求,废水、废气、噪声是否达标排放,固废处理措施是否按环评要求建设并处理;危废产生种类、数量是否跟环评一致,处理方式是否按环评要求处理。
二、现场调查
①对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现场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产品方案、原辅材料、生产设备、选址、人员数量是不是跟环评一致,厂区平面布置是否一致;有任何变动,应分析是否构成重大变动,如不涉及,也要记录下来变动原因、变动情况
②废水、废气、固废产生环节、产生量,具体污染物是否变化;污染防治措施是否一致,变化是什么,防治措施验收及试运行情况分析是否达标排放(同时记录需要监测的点位和污染物);固废暂存设施大小、位置、储存量、使用情况是否与环评一致;
③既然是针对涉及危废的就要对危废更细化:
首先对产生危废的生产环节、产生量、产生种类是否与环评一致,环评有无疏漏;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的能力是否满足危废产生量的贮存周转要求。
危废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建设面积、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暂存间建设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标准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使用专业贮存容器,在专门危废贮存场所暂存;
专用贮存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
1.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2.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3.除2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
4.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5.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6.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7.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天,于摄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
8.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附录A所示的危废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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